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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召开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

发布时间:16年09月09日 信息来源: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 编辑:兵团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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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农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打击违法占用林地行为,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落实国家林业局2016年9月1日召开的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2016年4月11日兵团林业局和兵团检察院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打击毁林开垦和非法占用林地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兵团林业局于2016年9月8日召开了兵团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兵团林业局领导和各业务处室全体同志在主会场,各师林业局领导、业务人员,森林公安局全体成员,师林业站领导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主要内容:一是兵团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段华传达了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在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二是宣读了兵团林业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决定。三是安排部署了从2016年9月5日至11月30日,在全兵团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计划。四是要求各师林业局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组织开展好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打击重点包括:1.开矿建厂、采石挖沙、毁林开垦等非法占用林地、湿地、沙地行为;2.各种经营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中非法占用林地、湿地、沙地以及“未批先占、边批边占、少批多占”行为;3.大规模或系列盗伐、滥伐林木行为;4.利用互联网、宠物店、“黑市”等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5.非法猎捕候鸟行为;6.其他影响较大的破坏湿地、沙地、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