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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农民丰收节”

发布时间:18年06月22日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 编辑:兵团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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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农业局

农业农村部网讯 近日,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批复,自2018年起将每年农历秋分设立为“中国农民丰收节”。“中国农民丰收节”的设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三农”重中之重战略定位的深刻体现,有利于进一步彰显“三农”工作的重要地位,有利于提升亿万农民的荣誉感、幸福感、获得感,有利于传承弘扬农耕文明,有利于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据了解,“中国农民丰收节”秉持的宗旨是“庆祝丰收、弘扬文化、振兴乡村”,遵循的原则是“务实、开放、共享、简约”,坚持农民主体、政府引导,各地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开展喜闻乐见的活动,展示乡村振兴新面貌。

国务院批复要求,“中国农民丰收节”由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