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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农业局政务信息工作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13年11月28日 信息来源: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 编辑: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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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农业局

  为了加强农业局政务信息工作,实现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办公自动化,不断提高政务信息质量,更好地为领导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政务信息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条  搞好政务信息工作是局机关各处及有关直属单位的一项重要职责。农业局政务信息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围绕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发展农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兵团党委在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结合农业局年度重点工作及时反映农业和团场经济运行中的重要情况及农业局的工作亮点,为领导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同时增强与兵团机关部委及地方间的工作联系和业务沟通,加强信息交流。

  第二条  政务信息工作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保密制度,做到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报送信息,确保政务信息网络高效、安全运行。

  第三条  农业局政务信息工作由局信息宣传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各处及有关直属单位要明确一位领导同志分管此项工作,同时要明确一名专职或兼职信息员,负责本单位信息的报送和联系工作。

  第四条  政务信息员的基本条件和任务

  政务信息员的基本条件是,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敏锐的判断力和鉴别能力,工作勤奋,并具备应用计算机网络输入、传送和接收信息的操作技能。

  政务信息员的基本任务是,努力学习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加强业务学习,掌握行业发展动态,掌握计算机网络操作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组织协调本单位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收集、整理、加工、传报、贮存政务信息,积极参与政务信息的理论研讨和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改进政务信息工作的建议;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政务信息工作制度

  (一)报送制度。各处、有关直属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向局信息宣传办公室报送政务信息,信息报送数量不得低于每年年初确定的计划任务。各行业处应加强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综合性信息报送工作,遇有重大突发性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送紧急信息,不得漏报、瞒报、迟报,需要连续报告的要做好续报工作。具体按照兵团办公厅关于报送紧急信息通知和《关于做好农业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调度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兵农发〔2013〕234号)要求报送。

  (二)编辑制度。各单位对所报送的信息要注重时效性,在内容筛选、文字加工、校对、送审等环节上要严格把关,做到主题鲜明,观点明确,内容真实,文字精练,文法规范,计量准确,确保信息质量。

  (三)审核制度。凡报送的政务信息须经各处、有关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审核后统一报局政务信息报局分管领导签发。

  (四)网站读网制度。凡公开在政务网站的信息和内容,局政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必须落实读网工作制度,避免工作失误而造成不良影响。

  (五)奖评制度。根据各单位提供信息的质量和采用情况,每年年终评选若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通报。评选的基本条件见《兵团农业局信息宣传考核办法(试行)》。

  各级领导要不断增强信息意识,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政务信息报送工作规章制度,不断完善信息网络和工作手段,保障政务信息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1.全局工作人员都要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政务信息提报工作,立足工作职能,对我局和全兵团农业系统的重点工作信息进行整理报送。根据各单位的工作性质和所承担的不同任务,对各单位年度和每月提报信息下达计划指标,信息宣传工作作为年终考核和各类先进及文明单位考评依据。

  2.各单位报送信息必须先由处领导审核,报局分管领导签发后交由局信息宣传办公室进行统一分类投稿和统计,积分以原始记录为准,未通过局信息宣传办公室报备而自行报送的稿件不予积分。

  3.实行表彰通报制度。年终,由农业局对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进行表彰通报(见表彰通报办法)。

  (二)稿件任务计划安排

  按照各单位业务分工及行业重点不同,实行不等量分配任务(局分管领导签字报备后可作为一次任务)。

  1.信息重点单位(12个):市场信息处、种植业处、畜牧处、兽医处、营林科技处、园艺处、农机处、乡镇企业管理处(农业产业化办公室)、产业指导处、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畜牧兽医工作总站、林业管理总站每年信息提报总量不少于24篇;每月信息提报总量不少于2篇。

  2.其他单位(11个):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法规处、科教处、资源林政处、森林公安局、农业气象处、农机监理站、种子管理总站、农机推广总站、气象科技服务中心每年信息提报总量不少于12篇;每月信息提报总量不少于1篇。

  (三)信息范围

  包括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情况简介;行业最新工作方针、政策、思路、动态;参加各类考察及会议、活动的信息;调研报告等,以上信息的提供严禁涉密。

  (四)信息统计打分标准

  按照三个层级的信息发布进行打分。

  1.兵团农业局政务网:每发布一篇积2分,每篇信息附载一张图片加1分(每次不能超过3张)。

  2.兵团级:

  兵团政务网:每发布一篇积4分,每篇信息附载一张图片加2分(每次不能超过3张)。

  兵团办公厅信息处负责的各类内部信息:每发布一篇积4分。

  兵团各类活动领导小组创办的内部信息:每发布一篇积4分。

  省级单位主要报纸登载:必须以单位署名才能积分,每发布一篇积4分。

  3.国家级:

  国家部委行业外网:每发布一篇积6分,每篇信息附载一张图片加3分。

  国家级主要报纸登载:必须以单位署名才能积分,每发布一篇积6分。

  4.对于同一篇稿件发布在不同载体上的可重复积分。

  (五)表彰通报办法

  为充分调动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根据年终统计积分名次对各单位进行年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通报。

  1.先进单位

  按照信息重点单位的划分,按照不同比例提供名次。

  一等奖:信息重点单位2个,其他单位2个。

  二等奖:信息重点单位4个,其他单位3个。

  三等奖:信息重点单位5个,其他单位5个。

  2.先进个人

  一等奖:信息重点单位2名,其他单位2名。

  二等奖:信息重点单位4名,其他单位4名。

  三等奖:信息重点单位6名,其他单位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