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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023年兵团棉花质量奖补政策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3年07月10日 信息来源: 编辑:龙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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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毕显杰

2023年兵团棉花质量奖补政策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为贯彻落实2023年兵团党委一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政策导向作用,持续推动兵团棉花高质量发展,根据《2023年度兵团棉花目标价格政策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2023年兵团棉花质量奖补政策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新兵发〔20206号),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意见以书面或电子版形式提交至相关地址或邮箱。

联系人:计怀峰

联系电话:0991-2896234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96934房间

邮箱:1018697990@qq.com

 

附件: 2023年兵团棉花质量奖补政策实施方案(征求意见

稿)

 

 

兵团农业农村局

2023710


附件

 

2023年兵团棉花质量奖补政策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2023年兵团党委一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政策导向作用,持续推动兵团棉花高质量发展,根据《2023年度兵团棉花目标价格政策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实施推荐品种、使用机械喷施脱叶剂、棉田残膜回收奖补,引导职工种植棉花推荐品种,提高脱叶质量,自觉参与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稳步提升棉花质量,不断增强兵团棉花市场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一)严格管理程序。严格落实一卡通工作要求,注重将补贴资金监管由事后补救事前预防转移,实行逐级申报审核,严格发放程序,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发生,确保补贴资金落到实处。

(二)严格公示制度。建立实名公示制度,实行严格管理。严格按照兵团统一规定的补贴对象、标准、条件和程序,进行实名公示。

三、补贴对象

兵团棉花实际种植者,包括植棉职工、植棉团场和兵团范围内的其他各种所有制形式的棉花种植主体。

四、资金来源

兵团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分工、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狠抓落实,确保奖补政策落实到位。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负责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资金的保障和拨付;兵团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奖补政策并督促师市落实;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提供师市、团场棉花质量数据;植棉师市要落实主体责任,对区域内棉花质量奖补工作全面负责,师市相关部门要参照兵团部门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团场负责本地奖补政策的具体实施。团场、连队按职责分工和奖补程序抓好落实。

(二)严肃纪律、严明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奖补资金的管理,确保程序规范、审核严格、认定准确、精准发放。在奖补资金发放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挪用、冒领、套取补贴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种子、农机、残膜回收等企业不得有虚开票据、虚假证明等违规违法行为,否则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做好政策宣传。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棉花质量奖补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力度,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移动终端等多种方式,向广大植棉户、基层干部广泛宣传政策意图、内容和意义,努力营造齐抓共管棉花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1.2023年兵团棉花推荐品种奖补方案

2.2023年兵团棉花脱叶剂喷施机械化作业奖补方案

3.2023年兵团棉田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奖补方案


1

 

2023年兵团棉花推荐品种奖补方案

 

一、奖补标准

团场棉花质量整体达到“双29”(长度达到29mm及以上、断裂比强度达到29cN/tex及以上),对种植《2023年兵团棉花推荐品种意见》中推荐品种的棉花实际种植者,按25/亩标准进行奖补。

二、奖补程序

(一)质量初核。兵团农业农村局根据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各植棉团场棉花质量数据提出可享受推荐品种奖补资格的团场清单。

(二)职工申报。在推荐品种奖补资格团场清单范围内的棉花实际种植者据实向连队申报棉花推荐品种种植面积,同时提供由供种企业出具的购种票据原件。供种企业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或经销商、门店出具的票据不得作为申报奖补的凭证。

(三)连队初审。连队汇总申报的面积后,对面积和供种票据全面核实(补贴面积不得超过兵团棉花目标价格信息平台面积),确认无误后,上报团场。

(四)团场复核。团场对连队上报的推荐品种种植面积和企业供种数量进行复核后,对达到奖补标准的,在连队进行实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棉花实际种植者姓名、推荐品种名称、购种数量、推荐品种种植面积、种植模式(株行距配置)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并经团场分管负责同志签字,报师市农业农村局。

)师市审定。师市农业农村局会同供种企业对团场推荐品种种植面积再次审核,经师市专题会议审定后,将符合奖补条件的团场推荐品种种植面积和师市专题会议纪要报兵团农业农村局。兵团农业农村局根据各师市上报的符合奖补条件的棉花推荐品种种植面积,制定奖补资金分配方案按程序报兵团审定后,兵团财政局拨付资金。

三、资金兑付

奖补资金拨付师市后,师市相关部门再次在连队公示分户清册,公示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棉花实际种植者姓名、推荐品种名称、购种数量、推荐品种种植面积、种植模式(株行距配置)和补贴金额。经公示无异议,由棉花实际种植者在分户清册上签字、按手印后,团场确认后将最终结果提交师市农业农村局。师市农业农村局向师市财政局提供资金分配方案,师市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团场,团场财政部门办理兑付工作。资金发放时要注明奖补资金为“2023年兵团棉花质量奖补资金(棉花推荐品种)


2

 

2023年兵团棉花脱叶剂喷施

机械化作业奖补方案

 

一、奖补标准

对使用高地隙自走式喷杆喷雾机、拖拉机牵引或悬挂喷杆喷雾机械装备喷施脱叶剂的棉花实际种植者给予5/亩的补贴。

二、奖补程序

(一)开展机械化作业。棉花实际种植者可自行雇佣符合条件的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为其提供机械化作业服务,作业方按时完成作业任务,保证作业质量。

(二)统计作业面积。机械化作业完成后,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与棉花实际种植者填写《农机作业验收单》(见附表1)一式三份,作业机手、连队两委和棉花实际种植者三方签字,并对机械化作业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组织申报。采取棉花实际种植者申报、连队初审、团场复核、师市审定原则。由棉花实际种植者据实向连队申报符合奖补的作业面积,连队全面核实后,上报团场。团场复核确认后,在连队进行实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棉花种植者姓名、种植面积、作业面积、作业质量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机械化喷施脱叶剂作业面积明细表》(见附表2),并经团场分管负责同志签字后,上报师市农业农村局。师市农业农村局对各团场机械化喷施脱叶剂作业完成情况进行抽检核定,抽检方式和抽检面积由各师自定。奖补面积经师市专题会议审定后报兵团农业农村局,并附师市专题会议纪要。兵团农业农村局根据各师市上报的符合奖补条件的棉花脱叶剂喷施机械化作业面积,制定奖补资金分配方案按程序报兵团审定后,兵团财政局拨付资金。

三、资金兑付

奖补资金拨付师市后,师市相关部门再次在连队公示分户清册,公示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棉花实际种植者姓名、种植面积、作业面积、作业质量和补贴金额。经公示无异议,由棉花实际种植者在分户清册上签字、按手印,团场确认后将最终结果提交师市农业农村局。师市农业农村局向师市财政局提供资金分配方案,师市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团场,团场财政部门办理兑付工作。资金发放时要注明奖补资金为“2023年兵团棉花质量奖补资金(棉花脱叶剂喷施机械化作业)

 


附表1

农机作业验收单

                  

序号

棉花实际种植者姓名

条田号

作业时间

作业面积(亩)

棉花实际种植者签字

棉花实际种植者联系方式

作业机手签字

作业机手

联系方式

1









2









3









4









5









6









7









8









9









连队两委:(签字)                                   连队(公章):                          连队书记:(签字)

注:本表须由作业机手、棉花实际种植者、连队两委三方签字有效。


附表2

机械化喷施脱叶剂作业面积明细表

         

序号

棉花实际种植者姓名

条田号

作业时间

作业面积(亩)

棉花实际种植者联系方式

1






2






3






4






5






6






7






8






9






团场农发中心:(盖章)                                  填表人及联系电话:        

 


3

 

2023年兵团棉田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奖补方案

 

一、奖补标准

对将棉田废旧地膜交售至回收企业或拉运至指定堆放点的棉花实际种植者给予10/亩的补贴。

二、奖补程序

(一)开展回收。地膜使用者采用机械+人工回收的方式,开展棉田废旧地膜回收,回收的废旧地膜交售到回收企业或拉运至指定堆放点。

(二)职工申报。由棉花实际种植者据实向连队申报棉田残膜回收面积。

(三)连队验收。连队党支部牵头,连队两委和连队监督委员会组成废旧地膜回收验收组,根据棉花种植者申请逐地块开展验收,当季废旧地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并填写《棉田废旧地膜回收情况验收表》(见附表)一式二份,连队两委和棉花种植者签字确认,汇总后上报团场。

(四)团场核查。团场对辖区棉田残膜回收面积和质量核查确认后,在连队进行实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棉花实际种植者姓名、种植面积、残膜回收面积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并经团场分管负责同志签字,上报师市农业农村局。

(五)师市审定。师市农业农村局对团场上报的棉田废旧地膜回收面积核定,经师市专题会议审定后报兵团农业农村局,并附师市专题会议纪要。兵团农业农村局根据各师市上报的符合奖补条件的棉田废旧地膜回收面积,制定奖补资金分配方案按程序报兵团审定后,兵团财政局拨付资金。

三、资金兑现

奖补资金拨付师市后,师市相关部门再次在连队公示分户清册,公示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棉花实际种植者姓名、棉花种植面积、残膜回收面积和补贴金额。经公示无异议,由棉花实际种植者在分户清册上签字、按手印后,团场确认后将最终结果提交师市农业农村局。师市农业农村局向师市财政局提供资金分配方案,师市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团场,团场财政部门办理兑付工作。资金发放时要注明奖补资金为“2023年兵团棉花质量奖补资金(棉田废旧地膜回收利用)


附表

 

棉田废旧地膜回收情况验收表

 

                  

序号

棉花实际种植者姓名

地块面积(亩)

条田号

棉花实际种植者签字

棉花实际种植者联系方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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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                       验收组成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