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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党纪学习教育“耕而不辍”“积以为常”

发布时间:24年06月06日 信息来源: 编辑:淮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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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4月—7月中央在全党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旨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广大党员干部都应认识到,学习教育虽然是阶段性的,但党的纪律建设需要常抓不懈。党纪学习教育没有“休止符”,只有“进行时”,要久久为功,把初心融入血脉、把党纪印刻心头,做到行有所止、知止而行,让党纪学习教育“耕而不辍”“积以为常”,努力在新时代新征程中行稳致远。

  在“学纪”上耕而不辍,积“深化于学、反复研读”之力,做到“常学常新”。“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高度重视党的纪律建设。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终身课题”,用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本融合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的“必修教材”,坚持反复研读,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知其言更知其意,坚决摒弃浅尝辄止、一知半解。初学时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推动《条例》入脑入心;再学时做到系统研讨学、分门别类学、加深理解学,推动《条例》入魂入行。在学纪中不断强化党的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掌握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在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刻领会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不断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

  在“知纪”上耕而不辍,积“转化于知、知行知止”之义,做到“常思常悟”。“知行”可明方向,“知止”可明限度。党员干部想要干好工作的前提是做到工作不触“底线”、不踩“红线”,这就要求我们要明纪律、知敬畏、存戒惧。一方面要抓住学习重点,准确掌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知道自己能够做什么,应该如何做。在工作范围内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在职权范围内敬畏权力、珍惜权力、慎用权力。另一方面要以案为鉴、知畏知止,把“身边事”当作“活教材”,用“案中人”点醒“梦中人”,把自己真正摆进去,摒弃“看客”心态,从本地区、本领域、本系统、相似岗位发生的真实违纪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受到警示,努力做到防微杜渐、禁于未然。

  在“明纪”上耕而不辍,积“内化于心、明理增信”之基,做到“常研常得”。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也是党性、党风的重要保障。因此,党员干部一方面要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严明政治纪律,不能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儿戏,确保党的纪律内化于心。另一方面,要准确看待纪律建设对干部自身行为的“约束”。似“约束”,实为“保护”。因此,每名党员干部都要做纪律上的明白人,从内心尊崇纪律、敬畏纪律,增强纪律认同感,以对法纪的清醒认知推动笃践笃行,把遵规守纪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强化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在“守纪”上耕而不辍,积“外化于行、行而见效”之责,做到“常修常炼”。知而不能行,与不知同。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效,最终要体现在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实际行动上。因此,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遵规守纪这根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工作推动中不搞变通、不打折扣、不留余地、不玩花样,任务落实上思想不偏颇、行动不逾矩,品行不掉队,圈子不异化,时常以《条例》为镜正衣冠、经常以党纪为尺校偏差、日常以案例为鉴受警醒、常常以典型为向找差距,多些自我审视、自我对标、自我体检、自我反思。保持自律意识,在遵规守纪上做标杆、做表率,树立树牢正确政绩观,真正把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真正把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行动转化为提升工作质效、赢得群众满意的成效上来,久久为功,持之以恒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