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市农业农村局,院(校)科研(技)处:
为做好2025年度兵团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按照《兵团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方案》(兵办发〔2022〕59号)(以下简称《攻关方案》)总体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根据《攻关方案》重点任务,聚焦农业科技前沿、关键核心技术卡点、产业发展升级痛点,主要围绕数字农业、智慧农业、田间深度节水、核心种源创制与优良品种选育、高效栽培与规模化养殖、盐碱地治理与土壤改良、高端智能农机装备、精深加工与高值化利用、绿色低碳与资源化利用等方向开展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着力解决一批制约种源和耕地的瓶颈难题,攻克一批兵团农业“卡脖子”技术,加快培育一批标志性农业科技成果。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求
1. 项目实行产学研一体化研发攻关机制,牵头申报单位为兵团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等,应具备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和科研能力,具有健全的科研、财务等管理制度。
2. 对于事关兵团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兵团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申报,但应与兵团辖区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联合申报,每个项目的合作单位原则上不超过4家;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的,合作单位须包括兵团辖区内企业;项目转化应用及实施地应在兵团辖区内。
3. 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相关证明和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自行承担因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申报材料内容。
4. 申报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科学编制资金预算,并专款专用。牵头单位为企业的,企业自筹资金与申请兵团财政资金比例不低于2:1,是否如实提供所承诺配套资金,将作为考核项目申报单位科研诚信的重要依据。
5. 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3年,申报单位应依据项目实施期限科学设计任务目标、实施途径、方法步骤等。申报项目的主要研发内容、技术方案、考核指标等与兵团已立项项目相同或相近的不得重复申报。
6. 申报单位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 项目负责人为申报单位的正式在职科研人员或聘期能覆盖项目执行期的全职聘用人员,在项目申请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退休年龄,在验收之前不得以退休等原因变更项目和课题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为院士的,按有关规定执行;项目负责人应至少作为一个课题的负责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2.项目负责人牵头组建项目攻关团队,负责项目组织管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成员责任分工等;项目设置首席专家的,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历,从事农业应用技术创新5年以上的科技人员,负责确定攻关思路和制定技术路线。项目负责人与首席专家协同配合,确保项目实施成效。
3. 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牵头申报1项,参与不超过2项;每个独立法人企业限牵头1项,参与不超过2项。
4.项目负责人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
三、项目申报流程
(一)单位审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申报的项目提交至本单位科研(技)管理处组织开展形式审查,企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提交至所属辖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所属辖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项目统一推荐至兵团农业农村局审核,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申报截止日期。请项目推荐单位务必于4月20日前报送申报材料及推荐函,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报送。项目书面申报材料双面打印并加盖公章后于2025年4月20日前,一式两份邮寄至兵团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电子版加密后同步发送至邮箱btnk@163.com。
(四)组织评审。根据《兵团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管理办法(试行)》(兵农科发〔2025〕1号)要求,兵团农业农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书(含预算书)进行评审公示。
联系人:李 敏0991-2896188 何玉泽 18152935303
协同单位:兵团技术市场协会 王佳敏 18195818168
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96号
邮政编码:830002
兵团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