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全国乡村振兴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25〕1号)文件精神,按照全国乡村振兴奖评选推荐工作程序,经专家组评审、兵团功勋办审核、兵团分管领导审定、全国评选办初审,确定了2个全国乡村振兴先进集体、2名全国乡村振兴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现将拟向全国评选办推荐的正式推荐对象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全国乡村振兴先进集体: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二二五团一连管理委员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一六一团小白杨镇人民政府
全国乡村振兴先进个人:
肉鲜古·吾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五十一团六连党支部书记
万兴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奇台农场二十二连党支部书记
公示时间:
2025年1月12日至1月16日
公示期间,如对正式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面谈、信函等形式向兵团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真实客观,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96号兵团农业农村局
邮编:830000
举报电话:0991-2899076
举报邮箱:btdwnb@163.com
兵团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