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由兵团党委办公厅、兵团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该意见是拓宽兵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资金来源的重要举措,由兵团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举措、保障措施等三个部分九条。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共2条,主要是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第二部分重点举措共5条,主要是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做好与相关政策衔接、建立师市留用为主、兵团适当统筹的资金调剂机制、加强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资金的统筹使用、加强对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资金的核算。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共2条,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考核监督,并明确各师市党委每年向兵团党委报告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时,要专题报告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用于农业农村投入比例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情况。
关联文件:兵团党委办公厅 兵团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