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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兵团肥料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5年11月17日 信息来源:局种植业处、兵团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编辑:淮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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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冲


各师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有关规定,2025年6-9月,兵团农业农村局组织兵团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对兵团辖区肥料生产和流通领域的肥料产品质量依法进行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抽查情况

本次共抽查兵团辖区13个师市80家肥料生产及流通领域市场主体的200批次肥料产品,抽查肥料产品种类包括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复合肥料、磷酸二氢钾、有机肥料、尿素、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硫酸钾、含氨基酸水溶肥、含腐植酸水溶肥、有机水溶肥、微生物肥料等。

二、抽查结果

抽查的200批次肥料样品中,合格产品176批次,不合格产品24批次(见附件),抽查产品合格率88.0%。其中,生产领域抽查产品合格率75.7%、流通领域抽查产品合格率90.8%;微生物类肥料(包括本次抽查的生物有机肥、复合微生物肥料、微生物菌剂)、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含氨基酸水溶肥料等三类产品合格率低于平均水平,产品合格率分别为72.7%、79.7%、80%。

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有:氯离子超标、五氧化二磷含量未达标、大量元素含量未达标、氨基酸含量未达标、总氮含量未达标、微量元素含量未达标等。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到位。各师市要依法依规对不合格肥料产品的生产企业和经销门店进行查处,并督促整改到位,于12月20日前将查处整改结果报兵团农业农村局。

(二)加强不合格产品后续监管。各师市要将本次抽检不合格肥料产品生产企业和经销门店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持续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对产品质量连续不合格的登记产品,按照《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登记有效期满后将不予续展登记。

(三)健全师市肥料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机制。各师市要健全工作机制,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抽查,及时公布抽查结果,依法快查快处,形成震慑效应,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确保职工用肥安全。

联系人:刘玲辉,联系电话:0991-3660396。

 

附件:2025年兵团肥料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名单

不合格产品名单.docx

 

 

兵团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17日